关于移动支付用户和POS收单商户服务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尊敬的用户:

根据《非银行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及银发〔2016〕261号的相关规定,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已对移动支付用户及POS收单商户服务进行清理整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非银行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四章第十七条,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实名制管理规定及存在风险交易的移动支付用户钱袋宝将停止提供移动支付服务。钱袋宝已于2016年11月起采用多种方式告知用户,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用户,自2017年2月22日起,钱袋宝将直接停止服务。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特约商户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实体特约商户资质要求或存在风险交易的POS收单商户,钱袋宝将停止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钱袋宝已于2016年11月起采用多种方式告知用户,对于仍未取得联系的用户,自2017年2月22日起,钱袋宝将直接停止服务。

如对资质和交易审查结果有异议或仍需钱袋宝继续提供移动支付和银行卡收单服务的用户或商户,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25-007,单独补充相关合规资质进行业务开通。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2017年2月21日